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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市首次派发“旅游奖励政策大红包”(转载自黄河晨报)
2014/6/1 10:01:52   次浏览

      记者   王斌   实习生 张筱苑

      为进一步拓宽旅游客源市场,调动本地旅行社地接游客的积极性,市旅游局于4月9日召开发布会,公布《运城市对旅行社地接游客奖励办法》。此次出台的奖励政策力度之大,在运城乃至全省的旅游业发展史上都属首次。

旅行社业务通常分为两大块,一块是本地游客组团出游,另一块是承揽外地团队的地接。旅行社地接游客的数量是衡量一个地区旅游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,也反映了一个地区的对外开放程度。

运城旅游部门此次出台的奖励政策如下:旅行社接待外地住宿并游览3个(含)以上景区景点的团队游客,年累计500人以下的,每接待1人奖励10元;500人(含)以上不满3000人的,每接待1人奖励15元;3000人(含)以上不满5500人的,每接待1人奖励20元;5500人(含)以上不满8000人的,每接待1人奖励25元;8000人(含)以上的,每接待1人奖励30元。

据市旅游局负责人介绍,此次出台针对旅行社地接游客的奖励办法,目的是切实贯彻市委、市政府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产业的战略决策,通过激励政策调动旅行社的积极性,从而拓宽运城的旅游客源市场。

当天的发布会还公布了主要针对外地旅行社的奖励政策:旅行社组织来运的旅游包机(不少于100人),奖励旅行社3万元。旅行社组织来运的旅游专列(不少于500人),奖励5万元。旅行社组织大型旅游车队来运,300人以上不满500人的,奖励3万元;500人以上的,奖励6万元。旅行社组织自驾游团队来运的,30辆车以上、100人以上,奖励5000元;50辆车以上、150人以上,奖励1万元。

按照奖励要求,旅游包机须在运城关公机场落地;旅游专列须停靠运城或三门峡境内火车站;大型旅游车队要来自同一客源地区,一般情况下须同一时间到达。以上旅游团队必须在运城市内住宿两晚、游览5个(含)以上景区景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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